第九十三碗汤(三)
一听钟勋的名字, 清欢敏锐的发现胖老头抖了两下, 连那双下巴都颤巍巍的晃悠起来。她露出了然的表情:“您是不是被钟勋教训过?”
孟大仙心虚反驳:“怎么可能!本大仙是那种会被毛头小子教训的人吗?!那小子看了我吓得屁滚尿流都跪下叫我爷爷呢!我——”
“爷爷?”
孟大仙手上的猪肉串啪嗒一声掉盘子里了, 他刚才吃了二斤麻辣小龙虾, 盘子里全是油, 衣服立刻脏了, 但他此刻没心情去在意那个, 而是……缓慢地、僵硬地、如同电影慢镜头一般将脑袋扭过去——
钟勋那张男人味十足而且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他面前,因为执行任务受过伤,钟勋的左额到左眼角有一道疤, 看起来真不像警察,反倒像老大。孟大仙瞬间腿都要软了:“钟钟钟钟钟……”
“原来你叫钟钟钟钟钟啊?”
孟大仙要哭了,这倒霉孩子, 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?没看到老人家快吓尿了吗?!
钟勋朝他们旁边的空位上一座, 快两米的身躯高大如铁塔,在他面前, 清欢简直可以说是非常娇小纤细了。
“饿了吧?”清欢把自己面前的烤串朝钟勋那推, “先吃, 吃完我们再说。”
钟勋确实是饿了。他本来就食量极大, 下午为了查案东奔西跑连口水都没喝, 更别提是吃饭了。顺手拿起旁边的冰啤灌了几口下去,这炎热的暑气才消散几分。他不是那种会客套的人, 清欢邀请的,再加上是真饿了, 钟勋埋头开始吃起来, 清欢觉得他可能不够,就又要了几十根肉串还有两罐冰啤。
但就是这些全填到肚子里,对钟勋来说也只是半饱而已。期间孟大仙曾经多次试图逃走,都被清欢拽住了,他坐在凳子上简直像是屁股上抹了油,恨不得立马溜之大吉,根本不乐意同钟勋同桌吃饭。这臭小子不知道逮过他多少次,次次在凶杀案现场见面,换谁都会觉得他很奇怪啊!
但他没敢跑,清欢留他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他看到钟勋的手摁在腰间的配枪上,大有他敢跑就一枪崩了他的意思。
真是命苦啊,累死累活这么多年,不仅被一小女娃抢生意,还被个土匪威胁恐吓,他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?得亏算命的从来不给自己看相,否则他过得肯定更差,没有什么比既定的不能更改的命运更叫人心碎失望的了!
好不容易钟勋吃饱喝足,就拎着他跟清欢出了夜市——一个胖老头一个小姑娘,钟勋真的是用拎的拎出了人群,还严肃地把他们带到附近广场上,此刻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,广场上三三两两的都是人,但钟勋老大哥一出场,全是被他的王霸之气吓到的小市民,他往哪儿走哪儿干净,最后他一手一个把胖老头跟小姑娘都搁到广场喷泉前的长椅上,抱臂环胸:“说吧。”
“说说说说说……说啥?”孟大仙要吓哭了哦,“我只是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,求大哥放过。”
柔弱无力……井盖都被你一屁股坐碎了。
钟勋不耐烦地看他一眼,柔弱无力的老人家被吓得尖叫一声,宛如一只小鹌鹑把脑袋藏到清欢身后,“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——”
钟勋:“……”他不吃人的好吗?
其实他刚才吃烤鹌鹑的时候,一口雪白的利齿上下一合,连骨头都给咬成了渣,咬合力极其惊人媲美野兽,柔弱无力的老人家看了当然害怕了。
清欢举手:“我能先说吗?”
她像个小学生似的,因为案子没有头绪导致心情不怎么爽的钟勋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,不过他忍住了,严肃地批准道:“可以。”
“王芳不是人杀的。”
钟勋立刻蹙眉:“又想骗我。”
“我骗你做什么??”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大块头,清欢好想揉脑袋,笨狗一般。“你们局里没有法医吗?没有鉴证科吗?只要对尸体进行解剖分析,肯定能得出结论的吧?你看过人死了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内脏却没了的事情?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这是机密消息,除了刑侦队没人晓得。
“我是算命的呀,你说我怎么知道的?”清欢的态度非常诚恳。“不仅如此,我还知道凶手不会停止,他马上就会继续犯案。”
钟勋盯着清欢看了几秒,似乎是在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。可小姑娘双眼干净澄澈,没有丝毫污浊,就那样盯着他看,似乎对自己说的话很有信心,然而钟勋不信鬼神,“只从尸体的死亡状况看,凶手必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,这样的人绝不会只作一次案,很明显是连环杀手的象征,这是任何有常识的人都能推理出来的。”
也就是说,他还是不相信清欢的话。
孟大仙嘀咕道:“你看看你看看,现在生意为什么难做,就是因为有太多这样不敬鬼神的人,之前城里还不许鬼节的时候烧纸钱呢……你说这样怎么能不出事吗,孤魂野鬼多了事儿就多了,活人当然死的更多。”
他声音再小,耳力过人的钟勋也听得一清二楚。“孟星陈,你几次三番都出现在案发现场,不觉得太巧了吗?没什么跟我解释的吗?”一开始还不觉得,可屡次三番,不是一个凶手的案子也都遇见他,巧合的让钟勋都要认为这胖老头是凶手了。不过从案发现场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深度来看,胖老头并非凶手,也正是这样钟勋才没找他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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