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!
当了一回人质的乐韵气得火冒三丈,打电话通知燕帅哥后将手机塞回包,将背包提起来放远一些,翻出几个瓶瓶罐罐,调和出一小瓶药膏,解开外套撩起衣服检查自己的伤口。
劫持犯没有怜香惜玉,以死亡威胁她让她老实不要叫喊,匕首深刺入肉好几毫米,幸而她暗中止血,要不然还不知会损失多少血。
因为血珍贵,自己也舍不得让自己受伤流血,在武夷山被人跟踪时不慎被划伤手,损失好几滴血,她气得怂恿燕帅哥把两蠢货干掉了,没想到才过几天又遇上蠢货劫持她,刺伤她,让她的宝贵血液白白流失。
伤口不宽,敷好药,乐韵理顺衣服,收起自己的药,拿劫持犯的手机录现场,看到劫持犯的工具心里的火气“噌噌”往上蹿,他们将她带到荒废的破地方还准备了汽油,显而易见,他们是准备当问出他们想要的信息就会杀人灭口,然后泼上汽油来个焚尸灭迹。
太狠毒了!
她究竟招惹谁了?小时候莫明其妙的招人恨,好歹是因牵涉到上一代的恩怨,算是事出有因,有人恨她情有可原。
可现在呢,她老老实实的当学生,没做什么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的损人事,一群乱七八糟的渣渣的尽往她身边凑,搞跟踪就算了,还接二连三的对她痛下杀手,丧心病狂的不可理喻!
她觉得她上辈子是不是毁灭了人类,所以这辈子从小到大总有人跟她过不去,看她不顺眼,她不找麻烦,麻烦总找上她,无辜的她变成麻烦吸引石。
乐小同学浑身是气,一边问候渣渣们的祖宗十八代,一边记录第一现场,做了远距离的拍摄,小跑跑至距门口最近的人渣旁,扯下他的口罩,那是个约三十出头的青年,看面孔应是非洲和亚洲混血儿。
臭男人晕了,还紧紧的握着手里的小手枪。
乐韵还是比较庆幸的,那家伙倒下时拉动了枪的板钩,有颗子弹出膛,因枪管装有消音器,那子弹出膛的声响并不太刺耳,传不了多远,也不用担心枪声引来麻烦。
她不客气的拿走他手里的枪,三下两下的拆缷成一堆零件,像拧小鸡崽似的拧起臭男人的衣领,粗鲁的拖着他,像拖死狗似的拖进仓库,将他丢在他的同伴旁边。
最先躺尸的男人们姿势不太美观,她好心的帮他们挪动了一下位置,让他们躺成排,摆成背朝黄土面朝天的姿势,再扯掉另两渣渣的口罩。
没了蒙脸的口罩,那两人露出庐山真面目,都是三十五六岁左右,很普通的面孔,黄种人。
仨男士身高约1米76到1米80之间,不太高,也不太矮,都是普普通通的脸型,没有特色,仅看外相,走上大街过眼就忘。
因为普通,丢到人群中扒都扒不出来,最适合做间谍与侦察工作。
“好丑!”
乐韵嫌弃的啐一口,给他们拍正面照,做了人脸写真记录,将手机放一边,利索的搜身,从最初劫持她的两贱人身上搜出她的东西——一包人参片和石斛,一包药丸子。
那两男人劫持她离开地铁站登上他们自己的车,搜了她的背包,他们也不算蠢,在她小背包里找出几种药材,知道是好东西便私自占为己有。
“哼,敢贪姑奶奶的东西,活不耐烦了!”找回自己的药材,乐韵气不打一处来,小魔爪一挥,双掌齐出,分别给两男一记重拍。
她的两掌分别印在两男士的胸部,怦然有声,随着一只纤纤玉手以泰山压顶似的落下,隐约传出骨头骨裂的“咯嘣咔嚓”声响。
被击中的两人哪怕晕迷不醒,也剧烈的痉挛了一下。
赏了人一巴掌,乐韵心里的气消了一丢丢,继续搜身大业,将仨男身上携带的东西全搜刮上空,扔成堆,转而给他们脱衣服,三下五除二的把人扒得只余一条裤衩儿。
仨男的身材不错,肌肉强韧有力。
初冬的上午,气温才开始回升,大约15度左右,仓库内的地板残破不全,四面透风,还有股霉腐味,显得特别的阴冷,被扒光丢弃于地的仨男暴露在空气里,身上很快起鸡皮疙瘩。
将人扒光光,衣服丢一边,乐韵在每个人身上戳了几下,点穴,以防他们被冷风吹醒,跳起来发难。
迷倒仨男的药是她自己制的迷药,据观察,迷香三秒见效,距离远,份量轻的话,大约是六秒左右。
按原理中药后不可能那么快醒来,但是,凡事都有意外,万一他们以前经过特殊试验,对很多药有抗药性的话,也可能会提早醒来,所以在没有掌握迷药的试验实践结果前还是必须要点他们的穴。
做了完全措施,正想去看仨臭男人的那只医用箱,因心里气怒未消,小短腿一伸,将脚底印在一个男人脸上:“你爷爷的,敢劫持姑奶奶,踩死你丫挺的!”
踢了个开头,犹觉不解恨,干脆赏一人一脚丫子,给自己报仇。
仨男躺尸,她打落水狗,每一脚跺得特别的狠,也踹得特别的瓷实,在男人脸上印下脚印。
踹到了人,出得一口恶气,乐韵心里总算舒服了一点点,这年头,有门拿手技术就是好,瞧瞧她懂配药,分分钟就放倒三头狗熊,这种动动手指就能放翻人的感觉简直不能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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