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想已是无益,以玉伽如此聪明清高的女子,从她接近他们的那一刻起,就应该已经料到了失败后的结局。又或者,她对自己的魅力有着充足的自信,从未考虑过失手。
但游戏总归有胜负,失败就要付出代价,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,对玉伽如此,对林晚荣亦是如此。试想,同样的条件,如果月牙儿智计得逞、名震大华的林三成为突厥女子的裙下之臣,那对大华会是怎样一种耻辱?无人能够想像。
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一手挑起争端的玉伽,败在她自己精心设计的阴谋之下,就仿佛是上天注定的宿命,根本不值得同情。
只是,世界上的事,从来不能以简单的对与错、善与恶来完全划分。二人身处敌对的民族,为了维护宗族同胞的利益,虚情假意、处处做戏,暗使心机、斗智斗勇,真正说起来,谁又敢说他们错了?
宁雨昔最能理解他的心情,无声的依偎在他身旁,二人心手相连,只有那点点的温馨,才能让他们感觉温暖。这一夜翻来覆去,怎么也睡不着,直到天快亮时,才迷迷糊糊的打了个盹。
“高大哥,去把玉伽带来。”用清水洗了把脸,冰冷的湖水让他精神一震,长吁了口气,便已恢复了生龙活虎。眼中虽仍是布满浓浓的血丝,头脑却已冷静无比了。
高酋奇怪的看了他一眼,以前林兄弟想调戏月牙儿,也不要人通传,直接走几步就到了,口花花的动手动脚,忙的不亦乐乎,今天却怎么变得斯文了?这不是他的性子啊。
任他想破了头皮,也是弄不明白,唯有下去传令了。
晨露在碧绿的草叶上旋转徘徊,闪烁着七彩的斑斓,林晚荣打量着那一颗颗晶莹透亮的露珠,面无表情。
轻盈而缓慢的脚步声传来,似是欢快,又仿佛沉重。林晚荣抬起头来,月牙儿慢慢行了过来,她双手被绑在身前,身姿曼妙婀娜,未语先笑。那重重绳索之间,却掐了一丛厚厚的野花,随着她身姿摆动轻轻摇曳,红的、黄的、白的,七彩绚烂,煞是好看。
“这些花儿是从哪里来的?!”林晚荣皱眉问道。
“我早上醒时摘的,怎么样,好看吧?!”玉伽轻轻一笑,得意的看了他几眼。那眼里欢快的表情,倒仿佛他才是俘虏。
真是见鬼了,她双手被绑,到哪里去采花,难不成用嘴——说到嘴,他急急朝月牙儿的口角扫去。突厥少女鲜红的樱唇上,沾着点点泥土,有几处还沁出微微的血丝。
林晚荣微一错愕,玉伽嫣然一笑:“你这人真小气,我早说过,同样的法子,我绝不会使第二次。怎么你还绑住我手脚?”
林晚荣点点头,笑着走上前去:“古往今来,用嘴采花的,你是第一个。我虽然号称百变采花郎,但对于小妹妹你,我还是由衷佩服的。”
他说着话,手中光亮一闪,弯刀已经割断绳索,麻绳悉悉索索掉落在地上,已是放了玉伽自由。
玉伽深深的舒展了下细细的柳腰,哼道:“还说呢,都是怪你。你看看,这里,还有这里,都是被花刺刺破的。林三,你们大华人讲究的怜香惜玉,怎么在你身上,一丝也见不着?”
月牙儿说着话,轻轻抹起鲜艳的红唇,凑到他跟前,让他去看。淡淡的芬芳传入鼻孔,那是一种熟悉的香水味道,玉伽对他似是毫不防备,身子挨他极近,仿佛就要贴在他身上。
柔软的红唇上沁出两珠血丝,与她银牙玉齿交相辉映,甚是美丽。林晚荣笑着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花簇:“玫瑰本就是带刺的,你却专挑玫瑰来采,不扎你扎谁?!”
“带刺又怎样?!”玉伽哼了声,采下一片白玫瑰叶子,放在嘴唇之间含住:“你只看见它带刺,却不知道它的温柔——你看,止血了吧?!”
白色的叶子上,沾染了淡淡的血丝,少女红唇上的伤口再也不见鲜血溢出,结了点点小痂,神奇无比。
“玫瑰也能止血?!”林晚荣好奇的睁大了眼睛,论起医术,他在玉伽面前简直就是幼稚园的孩童。
“嗯,”玉伽将那白色叶子递到他手中:“你尝尝就知道了。”
“还是不要了吧,我,我晕血!”林晚荣哈哈笑着,急忙摆手。
“你晕血,我晕你!”玉伽哼了声,从他手里夺过那滴着水珠的的花簇,凑到鼻前深深嗅了一口,叹息道:“在我们草原,这花叫做伊莉莎,翻译成大华语,就是长情花的意思,它只在春末才开,平常是极难见到的。我们突厥传说,只要能采集万朵伊莉莎的人,就可以终生获得幸福。林三,你相信这些吗?!”
林晚荣挠了挠头:“应该是相信的。伊莉莎是幸福的见证,不过,在我们大华,大家都喜欢把它叫做玫瑰。这个玫瑰有很多寓意的,不同的颜色,意思也不同。”
月牙儿轻笑道:“这个我知道,你的高论,我早有耳闻。现在我用的,就是你酿制的玫瑰香水,快闻闻看——”
她将晶莹如玉的小手伸到林晚荣跟前,像个急着显摆的小女孩,与往日里的深沉截然相反。
淡淡的清香拂过鼻孔,当日在兴庆府搜索她时,便已闻过这味道,林晚荣摆手笑道:“谢谢你照顾我的生意,要是早点认识的话,我肯定给你九九折,如果量多的话,九八折也是可以商量的。这是纯粹友情价,请勿外泄,对别人,我可是从来不打折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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