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谈在继续,宇文温将自己批注修改的《操办警政章程》还给杨济,杨济仔细翻看了一下,看着自己的心血被宇文温改得面目全非,有些心痛。
他为了拟定这份章程,可是投入了很多精力,结果宇文温批改的字数,似乎比他写的内容字数还多,粘上了许多书签,书签上都是蝇头小字。
由此可见,宇文温对于警政有多重视,杨济受此重任,只觉斗志满满。
警政,是宇文温提出的一个新词汇,杨济觉得这词汇从古至今从未有过,当然,杨济的“今”,指的是明代。
而警察,同样是一个闻所未闻的词汇,至于警察制度,让杨济想起了大明的锦衣卫,但又不像。
他知道宇文温还在规划新的机构,那个机构如果真的成立了,才像锦衣卫。
宇文温向杨济交过底,要在长安建立一个全新的秩序,这就得有趁手的工具和组建相关机构,来创造、维持这个新秩序,而警察制度,将是新秩序的基石之一。
警察,宇文温给出的定义是“警戒巡察”,是有别于军队的武装组织,宇文温要推行警察制度,目的是实现行政和司法治安制度分离。
而即将成立的京畿警察厅,是一个庞大的机构,最终目的是取代长安城内原有执法、治安体系,分担部分京兆府的职能,可以说是另起炉灶,独立于六官体系之外。
其内部机构设置,还有人员组成,全都是崭新的。
宇文温的雄心壮志,通过推行警察制度,开始崭露头角,杨济为此欢欣鼓舞不已,但疑虑不是没有,那就是如此庞大的机构,需要大量编制以及经费开支。
因为警察很“专业”,所以分成许多“警种”,为此增加的人员,杨济觉得会成为严重的财政负担,却又不能不如此。
这就是俗话常说的“便宜没好货、好货不便宜”,想要有专业且高效的执法、治安队伍,想要有可靠的心腹,那么朝廷就得花大价钱。
而宇文温想要的,就是最贵的“好货”,琳琅满目,让人目不暇接。
警察的职能,有维护治安、去民害、卫民生、检非法、索犯罪等,而警察的构成,将体现出一个特性:专业,所以会有很多“警种”。
户籍管理,有户籍警;预防、发现、制止犯罪,维护公共场所秩序,有治安警;侦查破案、抓捕罪犯,有刑警;预防火灾、扑灭火灾,有消防警。
巡逻、疏导交通、执行宵禁,有巡警;对付暴力抗法的游侠,对付江湖大侠、绿林好汉或者小股悍匪,有特警。
除此之外,还有负责警察厅日常运作的后勤人员,以及很特别的一支警察队伍,那就是装备强弓硬弩、铠甲以及特殊武器的“武装警察”,名为武警。
武装警察,平日负责镇压暴乱、处理群体事件,兼职对付那些炸毛的权贵、武勋部曲私兵。
如果有人发动政变,来势汹汹,武装警察要作为第一道防线,为虎林军出击争取时间。
而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也分很多,首先是在长安城内东、南、西、北四个区域各设一个警察署,警察署下面又设派出所(暂定名)、巡铺等。
还有关押嫌犯的监狱、各种后勤机构,以及给警察及其家属配置的“宿舍区”。
这就是宇文温设计的京畿警察厅,机构繁多,人员规模庞大,有针对性的设置“警种”,就像一个名厨,做菜用的厨具、刀具分门别类,数量众多,处理不同的食材,用不同的刀具。
术业有专攻,道理是没错,但杨济首先想到的不是其效力如何,而是担心如此暴涨的人员编制,朝廷会没有钱粮支撑下去。
按照规划,京畿警察厅的筹建需要至少半年时间,然后正式人员编制超过五千人,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,而长安城原有的执法、治安体系人员,包括京兆官署相关吏员,绝大部分都不会被吸收入新的警察厅。
这是为了避免陈规陋习污染新的机构,但随之而来的问题,是大量吏员需要另行安置,加上新增的警察厅人员编制,会大幅增加朝廷的财政开支。
而朝廷承担不起这笔开支。
杨济反复算过这笔账,不要说组建警察厅的必须开支,光是为此增加的每年俸禄开支,就不是如今的朝廷能负担得起的。
换句话说,宇文温想要的长安新秩序,先期需要投入巨额钱粮,然后每年都要投入钱粮维持,但朝廷的收支紧张,本来就有些捉襟见肘,根本就无法承担这一笔额外的巨大开支。
一文钱难倒英雄汉,没有钱粮,一切免谈。
但这对宇文温来说,这不是大问题,因为他“有钱任性”。
“寡人说过,能用钱解决的问题,就不是问题。”宇文温又开始向杨济灌输邪恶的金钱万能论,“要增加的开支,自有市舶司想办法去赚,若还是不够,寡人自己掏腰包!”
用海贸所得巨额利润来补贴新增财政开支,这是宇文温的既定政策,他有底气说这句话,也有底气说自掏腰包。
杨济闻言有些尴尬,他觉得自己只会向宇文温要钱粮,好像有些无能。
他不太会做买卖,生财无道,而看着宇文温为了实现各种目标,疯狂的赚钱、花钱,无数钱财刚到手,没捂热就花出去,如此花钱如流水的做事风格,杨济对此总有一种窒息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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